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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一把锄头一双人

    的围墙上有枝树枝伸了出来,青色的瓦,褐色木材做的门,里面景色天然雅致,周家很大秦桑已经很了解了,说周家是做什么的,他也仅仅知道两三分。

    那也是从他人那儿听来的,周家当家的除了做官又辞了后开学堂以外,家里还有地,城里也有生意,似乎是一两间酒楼,生意好的很,总的说,周家挺富裕的,一点也不必土财主们差,周醇良也算是枚公子少爷。

    就算周家算不上特别好的那种富贵人家,但家底毕竟不错,更不错的就是周家当家的人脉关系了,官场上的人没熟识没门路,你还混个鸟?哪怕官是周乾朗自己不大想做了,他也是有些本事的。

    俗话说,有什么样的亲爹就有什么样的儿。这话秦桑信,周醇良是周乾朗一手调教出来的,没些深沉心思他不信,对心理方面的研究秦桑很得心应手。

    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在周醇良的人生教育中插上一脚。

    他有义务将周醇良想娶他的想法扼杀在生枝状态,哪怕它已经萌芽!他还觉得自己有一身本事,若能矫正了周醇良的心理,不妨也将自己中华儿女多少精华的历史文化给了他,秦桑摸摸鼻子,越想心里越舒坦。

    进了周家,周醇良的生父林若怀眉笑颜开的拉着秦桑说话,逗他,弄得秦桑神经一紧一紧的。

    “师夫,周醇良为了救我被蛇咬伤了,我今日来是道谢的……”他正了正脸色,却不想被林若怀两掌夹在中间蹂躏。

    “谢就谢吧,身为君郎他救你也是应该的,何况你还是他未过门的小男夫啊小桑桑。”林若怀笑的一脸温柔。

    秦桑脸被揉成了粉红粉红的一团,奈何其他二人都是周家的,无人救他。

    他晓得了林若怀有股子坏味儿,但不恶,纯属好玩儿,周乾朗宠自己的夫男,是不会斥责他的,所以倒霉的他只能乖乖的给人调戏,秦桑感觉悲愤。

    你不就是有个男人么……你不就是有个男人么……有男人撑腰有什么了不起啊……欺负小孩儿呢……

    秦桑就在感觉脸真的要被揉成面团的时候,属于他的男人开口了:“父亲阿爹,秦伯伯说晚上的时候请您们到他家去吃餐饭,顺带聊聊天。”

    秦桑得救了,周醇良他阿爹的手终于放松了。

    他赶紧退出那魔掌几步远,睁着澄澈的眼睛,漂亮莹白的小脸很容易讨人喜欢,乖巧又听话惹人疼爱。“夫子,父亲想趁此机会道个谢,阿爹也说想念师夫,大家一起聚一聚,不知道夫子得不得空?”

    就算不装也是一脸严厉的周乾朗一直与秦申交好,说称兄道弟也不为过,家中夫男也说的上话,两家人感情不错,于是周乾朗也不会不答应,他看着秦桑的眼神也柔和了些:“自然得空了,你父亲请吃饭嘛,也好,我与你父亲也许久未聊过了,至于醇良受伤的事,他救你是应该的嘛,君郎就该是这番样子。”

    他显然很满意自己儿子的做法,说话间也赞同的点了两次头。

    虽说今天是学堂不上课的日子,但周醇良还是被父亲叫去了书房看书完成课业,做周家的子孙都管的严,周乾朗有给自己儿子制定了任务,为人父就应该给自己儿子人生道路上做一盏明灯。

    他是做官儿的,但不代表他喜欢。从小被父亲教育的周醇良心思比较深,他也不是说有兴趣做官,自己父亲官场上待的那些事都有了解,但是他认为,是个君郎就要闯荡,去官场无疑是锻炼自己最好的人生方法。

    至少,他不期望自己官做的有多大,他从百兴村出来,这里的人啊物到死他都是舍不得的,还有一点就是他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官,更何况周乾朗也是不允许的。

    不是说他不允许儿子做官,是不许他陷的太深。

    周家的书房里,推开窗见到的就是一堵残留着雨淋痕迹的墙和一棵绿叶苍翠的树木,这里安静不被人打扰。门外透过缝隙泻入的阳光照进书房微暗的地面,秦桑站在书柜下抬着小脑袋看上面摆放的书,少有诗歌、词赋在其中,多则古言叙述富有哲理性的历史故事和人伦纲常。

    他踮起脚尖从高出他好多的书柜里拿下一本翻阅,“除了平日做夫子布置的课业你就看这些书?”他晃了晃手上纸页泛黄的书。

    周醇良正坐在椅子上握着毛笔写字,他头也未抬的“嗯”了声。

    秦桑冷不丁的问了声:“你想做官?”

    握着毛笔的手一顿,“不是想。”他抬眼看了秦桑一下,见他挑眉,然后放下笔说:“我只是想走一道程序而已……百兴村太小,历练不了我。”

    他的话很明白,秦桑挺诧异的眨眨眼。这小孩想的倒是多,官场沉浮莫过于最能让一个人迅速成长。

    静了一会儿,周醇良又说:“周家的产业其实不少,外人都以为我家算是一般富裕,但我祖上不止是做官的,也并非只靠城里那两座酒楼吃饭,周家的生意更集中于郴城,那里才是周家的重心。”

    秦桑拿着书的手颤了一下,郴城他知道是是哪儿,徵国经济重心城市之一,至于周家到底是做什么的周醇良一字未提,秦桑也没想了解那么多,虽然他有点儿小好奇,但周醇良年纪微长心思也不是没有。

    “那,郴城隔这里这么远,夫子怎么打理生意?”秦桑找了张椅子坐下。

    周醇良似写完什么一样放下毛笔,拿起那张白纸来:“下面的人三个月过来一次,若是忙了便飞鸽传书。”

    秦桑明了的点头,静静看了他一会儿说:“你已经开始管生意了?”

    周醇良没否认,只是说了句:“要长本事的。”

    他方才瞄到了案台边角上摆着一码的账簿,都是用红墨划了勾的也不知什么意思,秦桑忽然有点懂了,周乾朗布置给周醇良的课业怕不是课业那么简单,自然是有生意让他来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蝶舞小娘子的捉虫,官人很开心呐呐!

    还有谢谢咖喱小娘子,民族语言真的是让人惊惊惊惊惊啊……!

    其他娘子们,时间紧迫,官人洗澡去鸟,待周六一个一个宠幸=>0<=请侍寝~~~~~

    官人俺终于给补齐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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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尽皆知 ...

    有周乾朗在,既然没放过儿子用功读书也就不会忘掉儿子的青梅竹马。

    一天下来,周乾朗进了书房查看他们看书的情况三次,期间林若怀陪着过来一次,端了一盘切好的梨给他们吃。

    秦桑有些憋闷,他翻阅了书房里十几本书对徵国的风俗民情有了大概的了解也就没其他心思想带着这儿。总的说,秦桑这个人架子有点儿大,加上自己以前本身就是位年轻教授志得意满自己自然有些不同。

    周醇良受他身上那点儿暗藏的小矜贵气清醒了脑,趁着在书房中好好的仔细观察这个他从未深入认识过的秦桑。

    清瘦的小身板哪怕坐在椅子上也是挺的直直的,放松一下靠着椅背,那也有种无法忽视的潇洒随意。这番模样比以往更能吸引人,就像现在一样让周醇良挡在书后的眼睛看的没眨一下。

    秦桑是他们百兴村里方圆百里人尽皆知的小美人,其实周醇良当初也不是因为这个喜欢上的,纯纯的爱恋是发生在一次下雨天里,他因犯了错与父亲闹了一场独自出了家门,大雨淋漓打湿了他的衣衫,他一身忧郁的走在满是泥泞的田埂上。于是,穿着粉嫩衣衫的秦桑打着油纸伞走近……

    他停在他面前遮雨,好比许仙与白娘子一般,少年春心,懵懂初开。

    若是现在的秦桑知道周醇良的小心肝就是这么一点就燃的,他会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太狗血的桥段让大教授无法陶醉的回忆与享受。

    当看了几本书脑子有点儿发晕后,秦桑放下书,案桌上面铺了一张崭新的白纸,周醇良一手拿着毛笔眉头轻皱,不知在想些什么似乎难以下笔。

    “你在想什么?”秦桑离开椅子,书也摆在了一边。

    “诗。”周醇良动了动嘴。

    “什么?”秦桑是听到了,但不知周醇良想诗做什么。

    “我国一直以诗为博学,却一直没有太出色的文人能写出来,在科考上皇帝都会下令让考生作上一首诗,谁的诗出色谁中榜的机会就越大……”周醇良解释一遍给他听。

    据说这块异世大陆有大大小小的国家,能鼎力的国土兵强繁荣的当属徵国、北燕、梁和。从部落形成社会到发展成国家的时候已有了近千年的历史,在知识文化中一直将诗赋当做文学最重要的一部分。

    但是,哪怕是人才居多真正能作上一首好诗的被广大传颂的没多少人,出色的诗作更是少而又少。近几年各国文化相互融合,乃至于形成了互相比拼的形势。

    于是皇帝下令,每年科考的考生若能作上一首能被世人流传芳古的诗的话,就能任命学士加官进爵,那争的不只是国家的面子,更是皇帝的一口气,谁的江山人才辈出谁就能被世人铭记。

    秦桑一直觉得这个时代挺有趣,像现在周醇良那样苦恼他看着脸上荡出一丝笑。

    这个时代的文化不能跟中华比,他从小被灌入祖国历史像诗书啊什么的早已不知在经历各科考试的时候给背的滚瓜烂熟,甚至于做课题的时候若本子上让他对几句对子古诗什么的,也能勇于创新。

    他笑着点几下脑袋,抱手在胸前:“好了,你不要烦了,我可以教你怎么写诗。”

    他说的随性潇洒口气却是认真,愣是让周醇良抬起了脑袋挑着眉盯了他半晌一句话也不说。

    立在案桌边的秦桑见他这个模样就知他心底想什么,他说:“你不要不信我,我是真会。”

    ……他敛了笑,文文静静的让周醇良半信半疑。他确实不怎么信,似斟酌了许久一样在秦桑期待的心中开口:“可你……之前的课业都是我帮你讲的,你写字都不乐意。”

    期待着能让坐在椅子上冷峻的少年请求他教自己的秦桑有些傻眼,他止不住自己以前做教授时的风范教育周醇良:“往日不可同今日,那是我喜欢你见你没事干才让你帮的吧,不然我会让你帮我讲?那要不我说一首诗给你听,你看看我作的好不好。我若作的好,你就求我教你,怎么样?”

    能得到秦桑一句话里喜欢两词儿的周醇良甚是舒心的眯了眯眼,阳光中竟有丝狡黠的错觉,他觉得秦桑后面的要求也不过分,于是很合作的点了下头答应了他。

    “你作,我替你写下。”

    秦桑停了片刻看向打开的雕花木窗,爬了半壁的绿叶折射出浅淡的阴影。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李白的《送友人》是秦桑他老爷子最喜爱的一首诗,平日里无事总要写上那么几遍,搞得他从小就能耳熟于心。

    念完一首诗,书房里已成静寂。柔糯的嗓音仿佛还在飘荡着回音,秦桑看着窗外,周醇良写了开头四句就怔怔的顿住了笔盯着纸上的墨迹。

    要说秦桑会作诗,打死他父亲秦申都不信。

    周醇良也是来了兴趣才这么答应他的,谁知秦桑会真正的念了出来。

    令他吃惊之余侧身去看秦桑时都觉得心悸的不得了,但他死也不会想到秦桑可耻的夺了历史名诗人的智慧成果。

    故意冷了周醇良半天的秦桑抿了抿唇,“现在,你要不要我教你了?”

    冷峻少年一时半会未反应过来,呆愣的啥模样看的秦桑觉得有几分可爱憨气,也没说他什么就只等他回答。

    周醇良心湖狠狠一片荡漾,他抖了抖颤了几下的手稳住自己的心情,哑了几分的声音问:“你是怎么作出来的,你,怎么会……这真的是你作的,不骗我?”

    是的,你说对了,骗你的。秦桑心里这么应,嘴上飞快溜出一句话:“你不信我就算了。你都从未了解过我,我会作诗你又怎么知道?”

    他说的话有些不管不顾的小任性。

    周醇良倒是不够他修炼的好,被讲了几句细细的想了下,自己好像确实不够了解桑桑,直到这两日才发现他变了的,要是他会作诗自己不晓得也是情理之中嘛。

    于是最</dd>